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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发布《若干意见》、浦东法院推出《十项举措》,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海高院研究室 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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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成果的适用和深化,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10月2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上海高院《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十项重点工作举措》(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十项举措》)。现将文件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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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高院《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上海高院《若干意见》主要包括12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和67项具体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适应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重点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推动将专业的国际化船舶交易网站平台纳入司法拍卖平台和支持浦东新区法院建立健全在线审理机制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8项具体工作举措。

 二是健全完善符合浦东新区改革发展定位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点推进诉调对接网络平台建设、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工作站建设以及健全完善“三级四层”多元纠纷化解网络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举措。

三是为浦东新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重点依法打击破坏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各类刑事犯罪以及破坏自贸区及新片区建设、滥用特殊市场监管条件进行的犯罪等2项任务,细化明确了4项具体工作举措。

四是助推浦东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与证照分离、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7项具体工作举措。

五是为依法治区提供司法保障。重点加强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一业一证”等浦东新区改革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司法应对、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配套机制和助力政府治理方式创新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举措。

六是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等2项任务,细化明确了4项具体工作举措。

七是为推动浦东新区建设信用体系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重点健全财产查控机制、提高执行联动查控力度以及支持浦东新区法院在执行团队、执行事务外包等方面的改革探索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7项具体工作举措。

八是加强涉浦东新区法律适用的研判与应对,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重点做好与浦东新区改革相关的法律适用研究、调整和衔接工作以及促进涉自贸区案件法律适用统一等2项工作,细化明确了5项具体工作举措。

九是充分延伸司法职能,为浦东新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支持浦东法院建立司法大数据系统与浦东“政务云”衔接机制、加强自贸区案件大数据分析系统应用以及加大浦东新区改革进程中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举措。

十是加强组织建设。重点推进自贸区新片区国际商事审判组织建设和国际商事、国际海事、国际投资等领域的争议解决平台建设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5项具体工作举措。

十一是加强人才支撑。重点加大专业审判队伍培养力度,加强与浦东新区区委的党建交流以及与科研院校的合作等3项任务,细化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举措。

十二是加强改革政策支持。重点将服务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支持浦东新区法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细化明确了3项具体工作举措。

为确保各项举措取得实效,上海高院将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形成了《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下一步,将举全市法院之力,重点依托浦东新区法院、静安区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破产法庭)、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上海金融法院等,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浦东法院《十项举措》的主要内容

浦东法院《十项举措》从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审判职能和延伸司法服务三个方面提出10项具体的工作举措。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增强司法公信力

一是助推“一业一证”改革。深入研判“一业一证”改革相关法律问题,配合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加强涉商事制度改革的实务调研,做好与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证照分离、负面清单制度等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配套机制。二是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健全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便利诉讼机制,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的集约化审判优势,服务保障自贸新片区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威慑力,提高惩罚性赔偿的可适用性,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线上线下结合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探索审判事项现场办理目录清单制度,设立跨域立案专窗,推进全流程诉讼服务建设。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工作站建设,发挥纠纷汇集、分导功能,促进纠纷实质性解决;健全“三级四层”多元解纷网络,加大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拓展法院与各街镇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平台,共同推进诉源治理。三是探索建立“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完善“执转破”流程,推动形成府院常态化良性互动平台,统筹协调、联动解决破产、清算引发的相关问题,促进“僵尸企业”有效清理。四是健全财产查控机制。探索构建房产、证券、存款、车辆等主要财产形式的全覆盖网络查控模式,加强与公安、房屋管理等部门的执行协作,强化与各地法院在财产查控处置的协作,提高执行联动的查控力度。

(三)加强司法延伸工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畅通法院与行政部门的联络渠道,增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加强依法行政指导工作,支持、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政府治理方式创新。二是探索信用修复制度。坚持信用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既推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提升市场主体的创业信心,有效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三是集成司法大数据推进协同监管。完善涉自贸案件大数据分析系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审判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有效实现风险预警。探索建立司法大数据系统与浦东新区“政务云”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合力促进更加规范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 刘金妫  陈长福

执行编辑 /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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